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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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维荣:乡村旅游发展漫谈 ——发展高品质乡村旅游

 

2020年12月30日,参加并主持乡村振兴研究会的第二次沙龙,与会人员以“乡村旅游的高品质发展”为主题,进行研讨交流,很有收获,很受启发。现就有关研讨观点,提出一些看法,抛砖引玉,以供探讨。

 

一、乡村振兴语境下的乡村旅游范畴

 

什么是乡村旅游?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的定义。一般认为,乡村旅游是以吸引城市居民为目的,以乡村环境、乡村景观、田园风光、农事活动以及农民生产生活习俗为资源开发的旅游业态,包括农家乐、休闲农业、森林人家、水乡渔村、美丽乡村、旅游小镇等。行业上是乡村旅游业(包括农业部门所称的休闲农业),空间上是乡村旅游目的地或乡村旅游景区。 

 

 

乡村旅游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促进乡村振兴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意义与重要作用。但对乡村旅游的范畴有不同的认识。一种常见认识,认为乡村旅游是与“三农”有关的旅游业态,乡村集体与村民需参与其中,并从中获益。投资商独立开发经营的旅游景区、旅游度假区等,尽管位于乡村空间,但不属于乡村旅游。这种认识值得探讨,因为,只要在乡村空间发展的旅游业态,或多或少都会与“三农”有关,或多或少都能够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,乡村集体与村民或多或少都会受益。

 

投资商独立开发经营管理的旅游景区、旅游度假区对乡村振兴促进作用的主要体现,一是促进乡村产业的发展。比如荒山荒坡荒地荒滩的开发利用,可以从无到有发展起旅游业;景区游客多了,可以带动当地乡村传统产业(农业、林业、渔业、畜牧业等),拓展新的市场空间,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。二是促进乡村生态环境建设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旅游景区的吃饭本钱,景区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主体,相比村庄与村民,更有动力与能力保护生态环境,并能结合景区建设改善与修复生态环境。三是促进村集体和村民增收。景区通过租赁、征用、赔偿、门票分成、股份分红等多种方式,让村集体和村民直接获益;景区发展可以带动周边乡村与村民发展餐饮、住宿、购物等乡村旅游要素产业;景区用工可以扩大群众就地就业,增加劳务收入,等等。退一步来说,即便这类旅游景区不属于乡村旅游,但能助推乡村振兴,都应当支持其发展。

 

二、什么是高品质乡村旅游?

 

从旅游消费者角度,“高品质乡村旅游”是能够体验到丰富而优质的乡村旅游产品和高质量服务,从而获得精神愉悦的旅游过程。

 

从乡村旅游目的地的角度,“高品质乡村旅游”的内涵应当是,提供丰富而优质的乡村旅游产品与旅游服务,提供完善且适应游客需要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,打造良好的乡村生态环境与优美的乡村风光,相关行业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完善的乡村旅游产业链,形成有利于发展的乡村旅游管理与治理体制机制,能够持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。

 

 

可以概括为“五个好”:

 

产品服务好:有丰富而优质乡村旅游产品与优质旅游服务,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完善,乡村旅游品牌响亮,游客数量多,满意度高。

 

产业结构好:乡村旅游与相关产业深入融合发展,美食、民宿、购物等乡村旅游产业要素完善且优质,产业链长。

 

经营管理好:乡村旅游管理与治理能力强,乡村旅游经营机制适应发展需要,市场主体有活力,人才队伍素质高。

 

发展环境好:生态环境优良,自然人文景观优美,环境整洁卫生,社会治安良好,文明风气形成,宜居宜业宜游; 

 

综合效益好: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,既有当期效益又有长期效益,乡村与村民获益多,促进乡村振兴作用明显。

 

三、从统计数据看福建乡村旅游发展成效

 

 

2019年,全省接待乡村旅游人数17348.06万人次,比2018年增长17.9%,比全省国内旅游人数增速高1.1个百分点;占全省国内旅游人数的比重为32.9%,比2018年提高0.3个百分点。 

 

2019年,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吸纳直接就业人数29.58万人,带动间接就业人数267.95万人;拉动农民增收154.54亿元,比2018年增长12.8%。

 

截止2019年底,全省纳入监测调查的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全部脱贫。旅游扶贫重点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12525元,其中旅游从业人员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12428元;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约4491元,其中贫困旅游从业人员人均可支配收入约4585元。

 

2019年,全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实现营业收入共202.44亿元,比2018年增长19.0%,其中旅游经营净收入达68.30亿元。营收构成中,餐饮收入73.16亿元,占比36.1%;住宿收入50.84亿元,占比25.1%;产品销售收入39.62亿元,占比19.6%;景点门票收入21.95亿元,占比10.8%;其他收入16.87亿元,占比8.3%。

 

由于各省旅游统计方法、要求不同,无法横向比较。

 

四、影响福建乡村旅游高品质发展的主要问题

 

 

福建乡村旅游发展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,但与先进省份相比,以高品质发展的要求来衡量,还有很大差距。

 

一是乡村旅游的游客结构不优,消费水平不高。2019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53655.36万人次,其中过夜游客26524.81万人次,占比为49.4%。乡村旅游接待人数为17348.06万人次,其中过夜游客人数3313.00万人次,占比仅为19.1%,大量的都是一日游游客(比重达80.9%),乡村旅游过夜游客占比太低。乡村旅游游客人均花费为722元,也仅为全省游客人均收入1510元的47.8%。 

 

二是乡村旅游发展小散弱,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,产业融合度低,产业链短。缺乏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乡村旅游发展典型,缺乏全国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和乡村旅游景区(福建土楼除外)。乡村旅游景区只有少数有特色、有影响、有效益,大多是同质化、一般化、概念化、空壳化,生命周期短,缺乏市场吸引力,知名度不高,游客不多,效益不好。

 

三是乡村旅游发展受到土地、资金、人才等要素瓶颈的严重制约。一些政策出台缺乏深入研究,闭门造车,以至缺乏连续性,未能实现政策意图。比如景区门票降价,意图刺激旅游消费,但实际作用并不明显。因为影响游客出行的因素有许多,门票价格的影响微不足道,却造成景区收益下降,乃至亏损,影响再投入再生产,也势必影响服务品质。

 

四是乡村旅游开发回报时间长、市场风险大、盈利能力弱,经营效益不理想,造成市场主体投资意愿不足。而政府急于求成,越俎代庖,做了许多应当由市场去做的事。政府投资不求回报,不注重经济效益,形成大量沉没成本。比如政府主导举办乡村节事活动,往往同质化、形式化,只是政府自娱自乐,群众与游客参与度低,很难成为有吸引力的节事旅游产品。 

 

五是乡村旅游发展理念偏差,不了解乡村旅游发展规律与特点,不切实际盲目发展,一窝蜂,一阵风。囿于项目思维、在地思维、短期思维、惯性思维,缺乏产品思维、游客思维、长期思维、创意思维。比如乡村旅游产品开发,只关注项目而忽略产品,项目越多越好,越大越好,建设越快越好,至于项目所承载的产品能否吸引游客,能否成功不甚了了。

 

五、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条件

 

发展乡村旅游需要有一定的条件,资源与区位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两个客观条件。资源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前提条件,资源丰富、特色鲜明、禀赋价值较高的地方,理所当然应积极发展乡村旅游。区位是与客源地的距离,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市场条件,距离客源城市越近,发展乡村旅游条件越好。资源与区位的作用相互关联,资源好,区位条件差一些,也能发展;区位好,资源条件一般,也可以创意发展乡村旅游。

 

 

由于现阶段乡村旅游资源大多是同质化一般化资源,因此,市场条件成为发展乡村旅游的主要依托。大致可分为三类,一是城市依托型,位于城市周边,主要依托城市居民周末消费;二是景区依托型,位于知名景区周边,主要依托主景区分流游客;三是交通依托型,位于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附近,主要依托交通干线带来的客流。 

 

从乡村旅游发展现状来看,大多数乡村旅游的市场仅是周边区域,只有极少数具有独特乡村资源、且极具吸引力的地方,无需“三个依托”也可以独立发展乡村旅游,并走向全国,比如江西婺源等地。因此,发展乡村旅游务必从市场出发,从实际出发,慎重决策,不可盲目。

 

从福建来看,福建位于两个三角洲之间,毗邻中国最大的两个客源地区,加上高铁、高速、航空等交通可进入条件得到极大改善,福建与主要客源城市时空距离大为缩短。同时,福建经济发达,居民收入水平较高,本身也是我国重要的客源地区。因此,相比中西部地区,福建发展乡村旅游的市场区位条件较为优越。当然在福建区域范围之内,各地发展乡村旅游的市场条件也有差异,不可能平衡发展,一定要实事求是。

 

六、乡村旅游发展的简明逻辑关系

 

乡村旅游发展千头万绪,工作内容许多。可以用“三个三”(即三大指标、三大任务、三大保障)的简明逻辑关系,理清和把握主要工作脉络。

 

三大指标:即游客数量、游客停留时间、游客消费水平。这是乡村旅游发展成效最直接的体现,也是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、促进乡村振兴等目标的前提。这三项指标关系到游客的消费贡献,特别是过夜游客的消费贡献,明显大于一日游游客。因此,过夜游客数量和停留天数是越多越好,这是衡量游客结构是否优良的指标,主要取决于乡村旅游产品的丰富度和吸引力。游客人均消费,是体现乡村旅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,既取决于游客停留天数,也取决于乡村旅游产业链的完整度。 

 

三大任务:即乡村旅游产品开发、市场营销、提升服务,这是实现三大指标的主要途径。乡村旅游产品开发要解决的是,拿什么去吸引游客,怎么让游客留得下来,怎么吸引回头客,怎么让游客愿意多掏钱消费。市场营销要解决的是,怎么让游客知道你这个地方,知道你的产品好,从而心动并行动,前来旅游。提升服务要解决的是,游客来了,如何提供优质高效物有所值的服务,让游客满意,回去之后替你宣传,以后再来。

 

三大保障:即体制机制保障、政策保障、人才保障,这是完成三大任务所需要的制度性保障、决定性保障。体制机制保障为乡村旅游发展创造宽松高效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;政策保障为乡村旅游发展特别是投资经营提供政策支持;人才保障是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优秀人才支撑。

 

乡村旅游发展的各项工作,基本体现在这“三个三”之中;或者说,都围绕着这“三个三”而开展。把握“三个三”,就把住了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要脉络和重点所在。

 

 

七、福建发展高品质乡村旅游的重点工作 

 

1.开展乡村旅游资源普查与乡村旅游经营效益调查,全面了解全省乡村旅游可利用资源情况,了解乡村旅游发展成效的实际情况,掌握第一手资料,为顶层设计、政策制定打好基础,避免盲目决策。

 

2.优化福建乡村旅游高品质发展的顶层设计。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全域生态旅游省发展战略的实施,科学谋划与设计乡村旅游的高品质发展,精准发展定位、明确发展目标、优化发展格局、明确发展重点、有效发展举措。
在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格局方面,应依据资源条件、市场区位、交通通达状况等因素,科学规划全省乡村旅游产业的空间布局,突出重点发展区域,优化配置要素资源,培育若干全国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(比如永泰、建宁、武平等)。

 

3.注重加强乡村旅游发展的专业辅导,引导基层和市场主体高品质开发乡村旅游产品,丰富产品体系,优化产品结构,提升创意水平,打造乡村旅游精品。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,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,提升乡村旅游要素供给品质。

 

4.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。要把握游客为本、主客共享、便捷实惠、因地制宜的原则,从适应游客实际需要出发,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,构建便捷化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智能化的乡村旅游服务网络。避免盲目建设,闲置浪费。

 

5.创新乡村旅游发展体制机制。省级层面,应当构建全省乡村旅游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,强化省级领导统筹,发挥各部门作用,整合行业资源与跨区域资源,形成乡村旅游发展合力。要注重点面结合,突出重点,分类指导,避免平均发力,事倍功半。

 

基层层面,一要创新领导统筹协调机制,重点区域的主要领导,应当切实把乡村旅游摆在优先发展位置,抓在手上,推动落实。二要创新乡村旅游经营机制,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,放活市场,放宽门槛,放水养鱼,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。三要创新利益分配机制,乡村旅游发展之初,就应着眼长远,设计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,实现游客、村民、集体、企业、政府等各利益主体的多赢局面。四要创新绩效考核评价机制,对乡村旅游发展重点区域的绩效考核评价,应当提高乡村旅游指标的权重,优化指标结构,引导乡村旅游科学发展,提升发展质量。

 

6.加强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。从乡贤回乡、专业辅导、外来投资、本土能人等几种途径,解决乡村旅游高素质人才稀缺的问题。特别是专业辅导,是现阶段提升乡村旅游发展品质与发展实效的一种有效途径。从福建实际情况来看,高水平的乡村旅游专业辅导团队不多,应探索构建政府支持、校企合作、市场运作的有效机制,加强本省专业辅导团队的培育,积极引进高水平的专业辅导团队,并注重提升基层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实效,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。

创建时间:2021-01-06 09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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